特种设备(叉车)使用单位义务
一. 建立特种设备(叉车)安全管理制度;
二. 建立特种设备(叉车)节能管理制度;
三. 建立特种设备(叉车)操作规程;
四.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叉车作业人员;
五. 建立叉车人员台账,开展叉车安全与节能教育培训,保存叉车人员培训记录;
六. 采购、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和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(叉车),办理使用登记证;
七. 建立特种设备(叉车)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;
八. 对特种设备(叉车)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,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;
九. 对特种设备(叉车)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,修理、改造应选择取得生产许可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,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。及时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和接受定期检验;
十. 制定特种设备(叉车)事故应急专项预案,定期进行应急演练,发生事故及时上报。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;
十一. 保证特种设备(叉车)安全、节能必要的投入;
十二.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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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3-18